胶州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胶州市位于胶州湾畔,东临即墨市,青岛市城阳区,北接平度市,西靠高密市,西南临诸城市,南与胶南市接壤.1987年2月胶州市在青岛地区率先撤县建市,是山东省首批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全市现辖13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总面积1210平方公里,总人口78万。到2005年底,胶州市市区人口28万,市区建成区接近40平方公里.一个中等开发城市基本形成.胶州市区位优越,交通发达。胶济、胶黄、胶新铁路横贯境内,济青、环胶州湾、同三、青红高速公路、204国道纵横交错。胶州距离青岛港35公里,黄岛前湾港30公里,距离流亭国际机场25公里。境内有全国第三个铁路集装箱编组站,是进出半岛的咽喉,重要的交通枢纽。胶州物产丰富,文化灿烂。胶州大白菜即鲁迅先生所说的胶菜名扬海内外。4500多年前,先民就在这里创造了灿烂的新石器时代文化——三里河文化。唐宋时期胶州(板桥镇)又是全国五大商埠之一,北方唯一通商口岸。胶州是清代“扬州八怪”之一画家高凤翰的故乡。胶州又是胶州大秧歌和茂腔的发源地,胶州大秧歌又是山东三大秧歌之一,三弯九动十八态的舞姿和茂腔的特色唱腔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文化遗产之列。渊源流长的历史使得胶州素有“金胶州”之美称。